【反洗錢宣傳掃黑除惡篇】金融圈的黑惡勢力在哪兒?如何預防和掃除?
“掃黑除惡”一詞來源于中共中央、國務院在2018年1月發(fā)出的《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這次“掃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是由黨中央、國務院專門印發(fā)通知,整合多部門力量,集黨和國家之力要把這個問題解決好。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開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電視電話會議,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始,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3年。
1、什么是黑和惡?
“黑”是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惡”是指惡勢力、惡勢力犯罪集團。
2、為什么要開展掃黑除惡?
為保障人民安居樂業(yè)、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進一步鞏固黨的執(zhí)政基礎,黨中央、國務院發(fā)出《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決定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
3、這次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持續(xù)的時間?
這次全國開展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自2018年初(1月23日)開始,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三年。
金融圈各領域潛藏的“黑惡”
1、銀行領域:非法放貸
重點打擊非法設立的從事或主要從事發(fā)放貸款業(yè)務的機構或非法以發(fā)放貸款為日常業(yè)務活動中的相關活動。
2、證券領域:非法集資
重點打擊違反《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開展的非法證券活動。
3、保險領域:詐騙活動
重點打擊有組織的保險詐騙活動。
練好四項“基本功”預防黑惡勢力
作為證券投資活動服務的專門行業(yè),證券業(yè)結合自己的行業(yè)特征,在掃黑除惡方面有著四項“基本功”:
1、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
反洗錢,是指為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
恐怖融資是指下列行為:恐怖組織、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資金或者其他形式財產;以資金或者其他形式財產協助恐怖組織、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義、恐怖活動犯罪;為恐怖主義和實施恐怖活動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資金或者其他形式財產;為恐怖組織、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資金或者其他形式財產。
2、打擊非法證券活動
非法證券活動是指違反《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未經有權機關批準,擅自公開發(fā)行證券,設立證券交易場所或者證券公司,或者從事證券經紀、證券承銷、證券投資咨詢等證券業(yè)務的行為。
非法證券投資活動包括:
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等媒體發(fā)布“免費薦股”廣告從事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活動;
以私募基金、內幕消息為幌子非法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活動;
以代客理財、收益分成等名義從事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活動;
其他非法證券投資活動。
3、普及法律常識
簡稱普法,是我國實施憲法規(guī)定普及法制教育的重大措施。普法的對象是國家居民,普及的法律常識是居民必須要理解的法律。證券行業(yè)法律法規(guī)眾多,加大對從業(yè)人員和投資者的普法工作,是規(guī)范機構合法合規(guī)運營、增強從業(yè)人員和投資者法律意識與知識的重要手段,也是防范打擊黑惡勢力的有效武器。
4、投資者保護
中小投資者是我國現階段資本市場的主要參與群體,但處于信息弱勢地位,抗風險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較弱,合法權益容易受到侵害。維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是證券期貨監(jiān)管工作的重中之重,關系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是資本市場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的基礎。
2013年12月27日國務院發(fā)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提出“保護投資者權益九條意見”:
健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
優(yōu)化投資回報機制
保障中小投資者知情權
健全中小投資者投票機制
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健全中小投資者賠償機制
加大監(jiān)管和打擊力度
強化中小投資者教育
完善投資者保護組織體系。
普通投資者如何“掃黑除惡”
普通投資者一旦遇到以下涉黑涉惡問題,可以及時舉報,可實名或匿名舉報!具體范圍可參考下列:
1、從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擅自發(fā)行有價證券,或者以其他方式從事或者變相從事非法集資活動;
2、以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嚇、威脅、騷擾、欺詐等非法手段催收貸款以及追償代償資金的;
3、利用黑惡勢力開展或協助開展業(yè)務的;
4、高利放貸或者套取信貸資金,再高利轉貸的;
5、非法涉及“套路貸”、“校園貸”等的;
6、未經許可,擅自開展或者超范圍開展小額貸款、融資擔保及其他金融組織業(yè)務的;
7、地方金融組織工作人員作為主要成員參與或為實際控制人的;
8、其他涉黑涉惡行為和經營違規(guī)行為。
支持反洗錢工作,保護自身利益,遠離黑惡勢力洗錢活動。我們普通投資者特別要注意以下情況:
1、配合金融機構進行客戶身份識別;
2、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證件;
3、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賬戶供他人使用;
4、不要替他人持有證券;
5、不替他人攜帶現金、無記名有價證券出入境;
6、不利用未公開信息參與內幕交易;
7、不配合他人進行利益輸送;
8、不幫助他人處理犯罪所得;
9、選擇合法的金融機構;
10、勇于舉報黑惡勢力洗錢活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若發(fā)現身邊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應如何舉報?
人民群眾向政法機關提供黑惡勢力犯罪線索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和方式進行:
①撥打公安機關或掃黑辦向社會公開的舉報電話及郵箱進行舉報;
②通過政法便民服務平臺進行舉報;
③通過信件或向政法機關及掃黑除惡辦公室當面舉報。